香港的人民币结算系统

概要

因应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 ─ 即香港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清算行”) 聘用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构建人民币交收系统。

因应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11月1日宣布扩大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行(香港) 有限公司(“中银香港”) ─ 即香港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清算行”) 聘用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构建人民币交收系统。该系统自2006年3月6日开始,为系统参与机构 (“参加行”) 提供人民币支票清算和交收及下列即时结算服务:

  • 人民币╱港元平盘
  • 汇款业务
  • 人民币银行卡

 

香港的银行及银行的附属信用卡机构需要得到清算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批核后,才可以使用人民币交收系统,而每一个参加行也必须在清算行开设人民币结算账户。

 

同时,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亦获中银香港委任为人民币交收系统的营运者,并联同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及深圳金融电子结算中心有限公司,为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跨境支票联合结算。此支票清算服务是指以香港银行作为付款人,并向广东省辖内 (包括深圳) 的银行出示作结算的人民币支票。

 

为进一步扩大清算服务以应付香港新开发的人民币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月16日宣布内地的金融机构经批准后可于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新推出的人民币业务除了为本港的债券巿场引入新的市场投资者外,亦为香港巿民及企业提供更多人民币的投资选择,进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因应业务需要,人民币交收系统已全面升级为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并提供以下新增服务:​​

  • 人民币跨行转账
  • 本地人民币支票交收及结算 (包括本票、汇票及汇款通知书等)
  • 人民币支票跨境联合结算
  • 人民币债券货银两讫结算 (与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联网)
  • 人民币债券业务有关的汇款
  • 人民币股票中央结算支付项目(包括同日及翌日结算)﹑人民币投资者证券交易支付及电子新股认购退款结算
  • 人民币易办事零售支付交易结算 (包括同日及翌日结算)
  • 人民币自动扣账资金结算及人民币自动转账款项同日资金结算
  • 人民币电子账单缴费交易及网上慈善捐款同日资金结算
  • 人民币电子支票交收及结算

备注

巩固香港的离岸人民币市场,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正不断地进行系统提升。自2012年6月25日起,系统的运作时间由原来08:30至18:30延长为08:30至23:30; 并自2015年7月20日起,为覆盖欧洲及美洲的商业时段,系统的终止时间更进一步延长至翌日的05:00。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亦会在中国内地指定为工作天的周六及周日运作,运作时间由08:30至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