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欧元结算系统

概要

随着美元结算于2000年8月推出后,欧元结算亦于2003年4月28日开始运作。香港金融管理局 (“金管局”) 委任渣打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为香港欧元结算系统的结算机构。这个系统可进一步提高结算效率及减少亚洲时区内的结算风险。

欧元结算系统提供以下各种主要功能:

  • 欧元即时支付结算
  • 欧元╱美元,欧元╱港元及欧元╱人民币外汇交易同步交收结算
  • 欧元债券货银两讫结算 (透过与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联网)

备注

欧元结算机构是商业银行。每一个直接参与者必须在欧元结算机构开设欧元结算户口,而欧元支付指令会在欧元结算机构的户口上过帐。直接参与者可透过以外汇基金票据或其他认可债券作为抵押品的即日回购协议以获取即日免息流动资金。

使用欧元结算系统不是强制性的。香港的银行可随意以直接参与者身份或间接参与者身份参与。其他机构则需要得到欧元结算机构和金管局批核后,才可以使用欧元结算系统。

所有支付指令均会逐笔分开即时结算。支付指令在欧元结算机构的户口结算后,便会被视为最终及不可撤回。